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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W CTP

PIC 初步會議

NSW CTP 爭議的 PIC 初步會議會發生甚麼?

Member 會確認真正爭議、考慮解決機會,並安排下一步程序

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PIC)初步會議通常是案件管理及嘗試解決爭議的活動,並非自動成為最終聆訊。依 Procedural Direction PIC1,各方應了解會議目的、處理相關問題、探討全部或部分解決的可能,並由有權作出指示的人參加。Member 可表達初步看法、就證據或 submissions 作出指示,並決定案件應和解、以書面方式處理,還是進入下一次 listing 或聆訊。初步看法本身不是最終決定。

會議通常是案件分配後首次與 Member 直接參與的活動。MA7 所涵蓋的 claims disputes 可能先舉行 preliminary teleconference;其他機動車事故程序可能使用不同名稱或由不同決定人處理。應閱讀分配和 listing notice,確認是 claims assessment、miscellaneous assessment、merit review、medical process 還是其他申請。

準備應集中在保險公司的實際決定。帶備簡短爭議清單、所求決定、重要時間線及已編索引的證據。會議不是逐一複述每次診治或整宗索償,而是指出仍有甚麼爭議、哪項證據回應爭議,以及下一項實際程序應是甚麼。

Herman Chan(Stephen Young Lawyers)審閱

為 NSW CTP PIC 初步會議準備的爭議清單、時間線和索引證據。
清楚寫出受爭議決定、支持證據及所求結果,初步會議才能有效收窄問題。

Member 在初步會議可能處理甚麼

Member 可確認管轄權、當事人、保險公司決定和內部覆核經過,界定法律與事實爭議,澄清所求結果,並詢問是否缺少證據或 submissions。Member 亦可探討全部或部分爭議能否協議解決。

如未能解決,Member 可收窄問題、指示提交文件或補充資料、設定 submissions 日期、決定是否適合書面程序,或安排其後聆訊或評估。PIC1 說明,除非有特殊情況並獲 Division Head 批准,一般不會再安排第二次初步會議,因此各方應準備好實質處理案件。

Member 可以提出初步看法,讓各方了解案件強弱、真正爭議並考慮解決。這不會自動構成偏見,亦不是最終決定。當事人可有禮地說明為何證據或法律支持不同結論。

準備爭議、所求結果及證據缺口

先用一句話指出受爭議決定,再用一句話說明要求替換為何種決定或命令,然後列出須證明的元素。治療爭議可能涉及因果關係和合理必要性;責任或 mostly-at-fault 爭議可能涉及事故過程;損害賠償評估可能涉及過錯、損失及支持證據。

時間線只保留重要日期。把保險公司的每項理由與回應該理由的報告、紀錄或 submissions 對應。如仍缺證據,說明是甚麼、何時要求、為何重要和預計何時取得。不要承諾尚未安排的報告或文件。

了解和解立場及授權。申請人應明白任何建議協議會解決哪些問題及哪些仍保留。保險公司 claims officer 透過律師出席時亦應有適當指示。在會議中討論要約,不表示申請人必須接受尚未理解的條款。

初步會議期間和之後會發生甚麼

Member 控制討論次序。回答所問問題、引用文件頁碼,並分清哪些事實已同意、哪些仍有爭議。如有口譯員,停下來讓完整翻譯完成;如需休息或無障礙調整,應提出而不是退出。

可能結果包括全部或部分協議、終止程序、補充證據指示、書面程序時間表、另一項合適 listing 或正式聆訊。PIC1 說明,Member 處理而未解決的事項通常在初步會議後進入下一次 listing,但時間及形式取決於個案和指示。

會議後逐項閱讀書面指示,記錄截止日期、負責一方及容許的證據。不要只依靠記憶或保險公司摘要。如命令沒有準確反映會議內容,應立即使用正確 Registry 程序。繼續監察 Pathway,並在通訊中抄送所有當事人。

下一步應怎樣做

準備 PIC 初步會議

把案件收窄至真正爭議和下一項所需決定。

  1. 閱讀分配通知

    確認 PIC 類別、Member、日期、出席方式及現行指示。

  2. 寫明爭議及所求結果

    說明質疑哪項保險公司決定,以及所求替代決定或命令。

  3. 把理由對應證據

    以短表把每項爭議理由連接到支持文件和頁碼。

  4. 準備指示

    了解和解立場、尚缺證據及實際時間表。

  5. 記錄會議後指示

    記下每個截止日,並監察 Pathway 上的書面命令。

證據

初步會議文件清單

使用精簡工作材料,不要帶一份沒有結構的整宗檔案。

  • 分配通知及初步會議通知
  • 保險公司決定及適用時的內部覆核結果
  • PIC 申請、reply 和現行指示
  • 一頁爭議及所求結果說明
  • 簡明重要日期時間線
  • 附有一致頁碼的索引證據冊
  • 尚缺證據、要求日期及預計取得時間清單
  • 和解指示及任何口譯或無障礙安排

初步會議常見錯誤

  • 不要把會議當成非正式保險公司談判。
  • 不要在沒有和解授權或指示下出席。
  • 不要只複述整宗索償而沒有指出真正爭議。
  • 不要假定初步看法是最終決定或自動表示偏見。
  • 不要忽視會議後的書面指示。

時限

listing notice 和會議後指示設定時間表

所有初步會議沒有統一證據截止日。

  • 按通知所列準確時間和方式出席並做好準備。
  • 在指定日期前完成任何會前指示。
  • 依 PIC1,第二次初步會議一般只會在特殊情況下安排。
  • 會議後遵守書面指示中的每個證據、submissions 和聆訊日期。

常見問題

PIC 初步會議就是最終聆訊嗎?
通常不是。它主要界定問題、嘗試解決及管理案件,但具體程序和結果取決於爭議類別和指示。
需要宣誓作供嗎?
初步會議通常不需要。如其後需要口頭證據或詢問證人,Member 會發出相應 listing 和指示。
爭議可以在初步會議解決嗎?
可以全部或部分解決,但各方須明白條款並有授權。申請人不會只因要約在會上討論便必須接受。
甚麼是初步看法?
是 Member 按當時資料對問題或案件的早期看法,可協助解決爭議,但本身不是最終決定。
重要報告尚未完成怎麼辦?
說明其相關性、何時要求和預計何時取得。其後能否提交仍受 Rules、PIC12 和 Member 指示規管。
可以安排口譯員或支持人嗎?
應預先向 PIC 申請。正式程序可安排口譯;支持人能否出席取決於活動類別和適用指示。

相關 NSW CTP 及 PIC 指南

官方資料來源

本頁依據現行《Motor Accident Injuries Act 2017》、《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 Act 2020》、《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 Rules 2021》、第10.1版《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及 PIC 現行程序指引編寫。實際程序仍須按爭議類別、個案通知及委員會指示處理。

初步會議審查

即將出席 PIC 初步會議?

請提供分配通知、保險公司決定、申請、reply 和證據索引。我們可協助界定真正爭議、所求結果和會議所需文件。

一般資料: 本頁只提供 NSW CTP 程序的一般資料,並非針對個別情況的法律意見。閱讀本頁、聯絡本所或提出申請,不會產生或延長任何期限,亦不保證委員會接納文件、批准申請或作出某項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