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內部覆核延誤
保險公司未有按時完成內部覆核,我應怎樣做?
先核實到期日及送達證明,再選擇正確的 PIC 程序
NSW CTP 內部覆核一般應在14日內完成;《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對若干醫療及過錯事項規定21日。如申請後補交相關新資料,可由補交日起計14日,但整段期間不得超過保險公司收到覆核申請後28日。適用日期過後,應書面要求保險公司確認收件日、現況和覆核結果,保存送達證明,並判斷應向 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PIC,新州個人傷害委員會)提出哪一類申請。就 merit review 而言,Guidelines 第7.34條訂明,保險公司逾期時,28日 PIC 申請期由保險公司本應完成覆核之日起計;這項規則不可直接套用於所有爭議。
保險公司逾期只是程序事實,不代表申請人已經勝出。PIC 仍須查閱原決定、真正爭議、所求的替代決定及支持證據。確認逾期的作用,是判斷申請人是否毋須再等待覆核證明,並可採取下一項法定程序。
首先須準確分類。PAWE 及不少每週付款問題屬 merit review;治療、因果關係、門檻傷害及永久損傷通常屬 medical assessment;過錯、主要過錯及部分法定福利問題可能屬 miscellaneous claims assessment。各類申請使用的表格、證據及期限並不相同。
Herman Chan(Stephen Young Lawyers)審閱

內部覆核到期日怎樣計算?
Guidelines 要求保險公司在兩個工作日內確認收到內部覆核申請。保險公司接受申請後,應盡快並通常在七日內說明爭議事項、覆核人員、所需補充資料及預計完成日期。覆核人員須按第7.15條獨立於原決定。
第7.24條的一般通知期為14日;Table 7.1 對指定的永久損傷、門檻傷害、過錯、主要過錯、嚴重駕駛罪行及共同過失事項規定21日。申請人其後提供相關新資料時,可由提供日起計14日,但第7.26條把整段期間限制在申請後28日。
每個日期都應有文件支持:保險公司何時收到申請、何時要求補充資料、申請人何時提交,以及確認信所列日期。如只在電話表示不滿,卻沒有指出原決定、所求結果及理由,保險公司可能爭議是否曾收到有效覆核申請。
到期後應如何處理?
發出簡短書面查詢,附上原覆核申請和送達證明,列出計算所得的到期日,並詢問決定是否已發出。不要重複寄出帶有爭辯性的電郵或不斷重做證據冊;此時重點是建立清晰紀錄,並取得欠缺的覆核證明和理由。
同時準備 PIC 材料:原決定、覆核申請、確認信、時間線、相關證據,以及希望 PIC 作出的替代決定。如每週付款或治療正受影響,亦要保存付款紀錄、Certificate of Fitness(工作能力證明)和治療申請。覆核延誤不會免除證明實質爭議的責任。
SIRA 投訴可處理服務或保險公司行政行為,但不能取代有權改變爭議決定的 PIC 法定程序。應按爭議的法律性質選擇程序,而不是看哪個機構先回覆。
何時可把爭議提交 PIC?
在 merit review 中,第7.34條規定:如必須先進行內部覆核而保險公司沒有按時完成,PIC 申請期為保險公司本應完成覆核之日起28日。這是 merit review 的明確規則,並非所有醫療或其他爭議的通用期限。
現行 PIC Rules 容許醫療評估申請在取得內部覆核結果、保險公司拒絕覆核,或保險公司本應完成覆核之日後盡快提出。claims assessment 或 miscellaneous application 則須依 Act、Rules、核准表格及 MA7 處理。錯誤分類會延誤案件,亦可能完全沒有回應保險公司的決定。
如保險公司在準備 PIC 申請期間才發出覆核結果,應採用該證明及理由。PIC 程序已開始時,應透過指定途徑向 PIC 和對方提交新決定,並遵守修改申請或補充文件的指示,不要直接電郵決定人。
下一步應怎樣做
處理逾期內部覆核的五個步驟
把「是否逾期」和「實質爭議是否成立」分開整理。
確認申請有效
保存覆核申請、原決定及保險公司收件證明。
計算適用期間
核對14日一般規則、Table 7.1、補交新資料及28日總上限。
書面查詢進度
要求提供覆核證明、完整理由和所依據文件,不要重新啟動申請。
準確分類爭議
分清 merit review、medical assessment 或 miscellaneous claims assessment。
保障下一步權利
在適用期間內透過正確 PIC 程序準備和提交申請。
證據
逾期覆核文件清單
日期須有文件證明,不應只靠記憶重組。
- 保險公司原決定及收到日期
- 內部覆核申請和全部附件
- 電郵回執、Portal 確認或送達紀錄
- 保險公司確認信及所列到期日
- 補充資料要求及回覆日期
- 其後收到的覆核證明或理由
- 電話及書面跟進的簡短時間線
- 支持醫療、收入、治療或事故問題的實質證據
保險公司延誤後常見錯誤
- 不要把沉默視為原決定已被撤銷。
- 不要把 merit review 的28日規則套用於所有 PIC 爭議。
- 不要在28日總上限後仍無限期等待覆核證明。
- 不要以 SIRA 投訴取代 PIC 申請。
- 補交資料時要記錄提交日期及用途。
時限
覆核逾期可能啟動下一項期限
須按實際申請日和爭議類別計算。
- 內部覆核通常應在收到保險公司決定後28日內提出。
- 覆核結果一般應在14日內通知,但要考慮 Table 7.1 及28日總上限。
- merit review 的逾期內部覆核可按第7.34條啟動28日 PIC 申請期。
- 醫療及其他索賠事項有各自的 Act、Rules 和程序要求,應盡快行動。
常見問題
- 內部覆核逾期是否代表我自動勝出?
- 不是。逾期可能讓你進入下一程序,但仍須以法律和證據證明原決定有誤。
- 保險公司是否可以使用21日?
- Table 7.1 列明的醫療及過錯相關事項可適用21日,須先確認決定類別。
- 補交新證據會延長覆核嗎?
- 申請後提交相關新資料可能改變通知期,但整段期間不得超過覆核申請後28日。
- 是否應先向 SIRA 投訴?
- 投訴可處理服務或行為,但不能取代有權決定爭議的 PIC 程序。
- 保險公司稱從未收到申請怎麼辦?
- 提交電郵、Portal 或送達證明及完整申請;申請是否有效可能成為須明確處理的問題。
- 提交 PIC 後才收到覆核結果怎麼辦?
- 按委員會程序向 PIC 和對方提交,並遵守修改申請或補充文件的指示。
相關 NSW CTP 及 PIC 指南
官方資料來源
- Motor Accident Injuries Act 2017 (NSW), current in-force version
- SIRA 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 current published version
- 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 Rules 2021 (NSW), current in-force version
- 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 merit review disputes
- 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 Procedural Direction MA2: merit review
本頁依據現行《Motor Accident Injuries Act 2017》、《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 Act 2020》、《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 Rules 2021》、第10.1版《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及 PIC 現行程序指引編寫。實際程序仍須按爭議類別、個案通知及委員會指示處理。
逾期覆核檢查
保險公司是否已錯過內部覆核期限?
請提供原決定、覆核申請、確認信及其後往來。我們可核對到期日、爭議類別及目前可採取的程序。
一般資料: 本頁只提供 NSW CTP 程序的一般資料,並非針對個別情況的法律意見。閱讀本頁、聯絡本所或提出申請,不會產生或延長任何期限,亦不保證委員會接納文件、批准申請或作出某項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