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W CTP 共同過失:保險人說你有部分責任時怎樣回應
共同過失不是一句「你也有錯」就完結。在新州車禍強制保險中,真正要處理的是比例、證據、事故機制、醫療因果和決定流程。若保險人把你的責任比例定得太高,可能影響每週收入補償、52 週後的法定給付、治療決定以及普通法損害賠償。本頁是一般資訊,不是個案法律意見。
如果保險人說你有共同過失,先不要只爭論誰錯。更實用的做法是把決定信拆成三個問題:保險人指稱你做了甚麼、該行為是否真的造成事故或加重傷害、以及這個比例怎樣影響每週收入補償、治療費用、護理費用或普通法損害賠償。每一個問題都要對應證據。事故證據包括警方事件編號、現場照片、車損位置、道路環境、行車記錄、閉路電視和目擊者;醫療證據包括救護紀錄、急診紀錄、第一次家庭醫生紀錄、專科意見以及傷害機制。安全帶、頭盔、酒精、藥物、行人信號、急煞、突然轉線、乘坐受影響司機車輛等指控,都不能只按模板比例處理。即使有部分責任,也仍要問比例是否過高、是否有醫療因果支持、是否混淆了責任問題和治療或工作能力問題。收到決定後,應記錄決定日期、覆核期限、爭議比例、已受影響的給付項目和仍需補交的證據。期限很近時,可以先提交保留權利的內部覆核材料,再補交完整證據。共同過失不自動取消全部權利,也不自動證明普通法損害賠償成立;它是一個需要按事實、醫學證據和現行制度分別審查的比例問題。

先確認的重點
根據你手上的文件或問題,先簡要列出本指南需要核對的內容。
共同過失在新州車禍強制保險中是甚麼?
共同過失是指受傷人士未有合理照顧自身安全,而該行為導致意外發生或加重傷害。它通常以百分比表示,例如 15%、25% 或更高。
如果我被指有共同過失,治療費和每週收入補償是否立即停止?
不一定。前 52 週的法定個人傷害給付通常仍要按新州車禍強制保險制度分析;之後是否繼續支付,會受過失比例、主要或全部責任認定、輕微傷害分類、工作能力和醫療證據影響。
不繫安全帶是否一定扣 25%?
安全帶、頭盔、酒精或危險乘車等情況可能有法定或實務上的起點,但仍要看該行為是否導致意外或實際加重傷害。不能只看模板比例,還要看事故機制和醫療證據。
收到共同過失決定後先做甚麼?
先把決定信拆成表格。第一欄寫保險人的共同過失百分比,第二欄寫每一條具體理由,第三欄寫可支持或反駁該理由的證據。不要只寫「我不同意」或「對方才是錯」。
有用的第一批資料通常包括警方事件編號、事故照片、閉路電視或行車記錄儀、目擊者、救護、醫院和家庭醫生紀錄、車損位置、道路環境、以及保險人的責任決定。若決定影響每週收入補償或治療批准,也要把實際後果列出來,否則 reviewer 可能只把它當成抽象責任爭辯。
共同過失是比例問題,不是道德評判
共同過失的核心是:受傷人士是否未有合理照顧自身安全,而該行為是否導致意外或加重傷害。如果成立,結果通常以百分比表示。常見例子包括未繫安全帶、未戴頭盔、酒精或藥物因素、行人不按交通燈過路、乘坐明知司機受酒精影響的車輛、或未按路況採取合理注意。
但比例不是自動答案。保險人必須把行為、事故機制和傷害結果連起來。例如「未繫安全帶」不只是一個事實問題,還要問:它是否實際加重本次受傷?加重多少?醫療紀錄是否支持這個推論?
對法定個人傷害給付和每週收入補償的影響
NSW CTP 的法定個人傷害給付包括醫療治療、護理、商業協助和每週收入補償。共同過失比例可能在不同階段產生不同效果,尤其是 52 週節點、主要或全部責任判斷、輕微傷害或非輕微傷害分類。
實務上,保險人可能把共同過失與其他問題混合,例如工作能力、醫療證明、輕微傷害分類或治療爭議。回應時要分開寫:哪些是責任比例;哪些是每週收入補償 consequence;哪些是醫療或治療問題。若決定已經影響每週收入補償,還要核對事故前每週收入、收入紀錄、工作能力證明、醫學工作能力意見以及實際崗位要求,因為 PAWE 數字和工作能力證據會決定停付或減付決定是否站得住腳。相關頁面包括 每週收入補償 stopped、工作能力爭議 和 輕微與非輕微傷害分類。
對普通法損害賠償的影響
如果你的傷勢和損失符合普通法損害賠償請求的條件,共同過失會直接影響最終金額。通常做法是先評估總損失,再按共同過失比例扣減。例如損失為 $100,000,而共同過失為 25%,可能只剩 $75,000。
這就是為甚麼 10%、15% 或 25% 的差距不是小事。比例看似抽象,但對未來經濟損失、既往經濟損失和和解談判都有實際金額後果。
甚麼證據最常改變共同過失比例?
最有用的證據通常不是單一文件,而是能互相對照的證據鏈:
- 事故證據:警方材料、現場照片、車輛損壞、行車記錄或閉路電視、交通燈或道路標誌、天氣和光線。
- 證人證據:獨立證人、乘客、路人、最先到場人員,但要檢查時間和位置是否一致。
- 醫療因果:救護、急診、家庭醫生和專科紀錄是否支持保險人的“該行為加重傷害”推論。
- 行為證據:安全帶/頭盔、酒精或藥物、速度、手機、疲勞、乘車選擇等是否真的被證明。
- 決定文件:保險人決定、內部覆核結果、委員會文件,逐條標示仍有爭議的理由。
若證據不完整,先保留權利並列出補交時間表,比等到 deadline 過了才提交更安全。
常見情境:不要把模板比例當成結論
以下是常見但容易被誤用的情境:
- 未繫安全帶:可能有明確起點,但仍要檢查是否加重本次具體傷害。
- 未戴頭盔:要看頭面部傷害、碰撞機制和頭盔證據。
- 行人事故:要檢查行人信號、能見度、司機速度、反應時間和碰撞點。
- 乘坐酒駕車輛:關鍵是你是否知道或理應知道司機受酒精影響,以及有沒有合理替代選擇。
- 單車、電單車或電動滑板車:道路規則、車速、防護裝備和傷害機制都可能影響比例。
相關案例可參考 Kojic 行人過失分析、Cheng 後車追尾分析 和 Evic 單車事故分析。
內部覆核與委員會程序:怎樣把材料做成可升級版本
內部覆核不是只為了讓同一個保險人再看一次,而是為日後委員會程序或談判建立有序文件。建議用以下結構:
- 列出保險人的百分比和每條理由。
- 逐條引用事故證據和醫療證據。
- 說明為何比例過高,或為何某一項指控根本不成立。
- 說明比例如何影響每週收入補償、treatment、care 或 common law 損害賠償。
- 保留向 人身傷害委員會 申請 review 的權利。
如果同時存在輕微傷害分類、工作能力或治療爭議,要各自標題處理,避免錯用流程。可參考 委員會法律審查與醫學評估的區別。
常見失誤:內容很多但沒有回答比例
很多覆核文件失敗,不是因為申請人沒有說明痛苦,而是因為沒有回答比例問題。常見失誤包括:
- 只說對方司機錯,沒有回應自己被指的具體行為。
- 只交醫療報告,沒有說明醫療報告如何反駁加重傷害的推論。
- 忽略早期救護或急診紀錄與後來敘述不一致的問題。
- 把每週收入補償、treatment 和責任問題全部混在一封信,沒有分清流程。
- 錯過內部覆核或委員會申請期限。
如果期限少於 7 天:先保住權利
若期限很近,不要等所有報告齊全。先提交核心保留權利材料包:
- 保險人的決定信和共同過失百分比。
- 你不同意的每一條理由。
- 現有最強證據:警方資料、照片、閉路電視、早期醫療紀錄、證人資料。
- 一頁時間線:事故、受傷、治療和保險決定的時間線。
- 補交清單:仍在等待哪些文件,預計何時提供。
這樣可以保住期限,同時讓 reviewer 知道你不是拖延,而是在有序補充證據。
把責任、傷害加重和給付影響分開回應
共同過失決定往往把三個問題寫在一起:第一,受傷人士的行為是否不合理;第二,該行為是否造成事故或加重傷害;第三,這個比例會怎樣影響每週收入補償、治療費用、護理費用或普通法損害賠償。覆核材料應把這三個問題分成不同小標題處理。
例如,保險人說你沒有繫安全帶,不能只回答「對方司機撞我」。還要說明安全帶證據從哪裡來、急診紀錄是否支持衝擊方向、傷害位置是否真的與未繫安全帶有關,以及即使有一定責任,保險人採用的比例是否過高。
如果爭議涉及行人、踩單車人士、電單車騎手或乘客,材料還應說明他們在事故前能看到甚麼、可合理採取甚麼行動、道路環境是否限制反應,以及車輛駕駛人是否仍有主要避讓責任。
給律師或覆核人的材料應怎樣整理
最有幫助的材料包通常不是一大堆沒有順序的文件,而是一套可以快速核對的索引。第一頁寫明決定日期、共同過失百分比、影響的給付項目和最接近的期限;第二頁列出保險人的每一條理由;後面再按編號附上證據。
- 事故資料:警方事件編號、現場照片、車損照片、道路環境、天氣、光線和行車記錄。
- 早期醫療資料:救護紀錄、急診紀錄、第一次家庭醫生紀錄,以及說明受傷機制的專科資料。
- 身份和給付資料:保險人決定信、收入資料、醫療證明、治療請求和已批准或被拒絕的項目。
- 時間線:事故、首次就醫、保險決定、內部覆核期限和任何委員會文件的日期。
這種整理方式能讓覆核人直接看到:哪些事實被接受、哪些事實被爭議、哪些證據還在等待,以及為甚麼保險人的比例需要重新考慮。
常見比例爭議的實際例子
追尾和突然轉線:後車不一定永遠全責。若前車剛切入、急煞、煞車燈問題或多車連環碰撞,需要用行車記錄、車損位置和證人證據重建碰撞順序。
行人事故:保險人可能說行人沒有注意交通,但仍要看駕駛人車速、能見度、行人信號、碰撞點和避讓時間。行人有部分責任,不等於駕駛人沒有責任。
乘客案件:乘客通常不是控制車輛的人,但若保險人指稱乘客明知司機受酒精或藥物影響而上車,就要具體看乘客知道甚麼、有沒有合理替代交通、事故前是否有明顯警告。
安全帶或頭盔問題:關鍵不是單純有沒有佩戴,而是該問題是否實際改變了本次受傷的嚴重程度。醫療證據和事故機制必須互相支持。
覆核材料怎樣寫才像在回答保險人的決定
一份有用的共同過失覆核材料,通常不是把所有事情重新講一遍,而是圍繞保險人的決定逐條回答。第一頁可以寫明:決定日期、保險人採用的百分比、受影響的給付項目、最接近的期限、你要求改變的結果。第二頁開始再按保險人的理由逐條回應。
例一:安全帶指控。如果保險人說沒有繫安全帶導致傷害加重,應先確認這個事實來自哪裏,是警方紀錄、救護紀錄、車輛資料還是推論。然後把受傷位置、衝擊方向、急診描述和專科意見放在一起,說明該行為是否真的加重本次傷害。如果證據只證明可能沒有繫安全帶,卻不能證明加重程度,比例可能需要重新審查。
例二:行人或騎車人指控。如果保險人說你沒有保持注意,應同時核對司機車速、照明、天氣、視線、交通燈、碰撞點和反應距離。行人或騎車人有部分責任,並不自動說明司機沒有主要避讓責任。覆核材料應寫出雙方在事故前幾秒各自能看到甚麼、可合理採取甚麼行動。
例三:乘客案件。如果爭點是乘坐受酒精或藥物影響的司機車輛,要具體寫明你知道甚麼、何時知道、是否有明顯醉酒跡象、是否有合理替代交通,以及事故前是否有人提出安全擔憂。不要讓保險人用概括性說法替代實際證據。
最後,把共同過失與其他爭點分開:責任比例是一項,工作能力是一項,治療必要性是一項,輕微傷害分類或永久損傷評估又是另一項。這樣寫,覆核人才能看清楚哪些決定應被改變,哪些證據仍需補交。
補充提示:如果保險人的來信同時提到停付、減付、治療拒絕或多數責任,不要把所有回應塞進同一個段落。先寫共同過失比例,再寫該比例是否影響 52 週後的法定給付,最後才寫普通法損害賠償。這樣可以避免保險人把責任比例、醫療必要性和收入能力混為一談,也方便日後把材料交給律師、覆核人或委員會審查。
實務核對:每一項反駁最好都寫成「保險人說甚麼、我用甚麼文件回應、這份文件證明甚麼、還缺甚麼文件」。例如閉路電視只能證明車輛位置,不一定證明傷害加重;急診紀錄能說明初期症狀,但不一定回答速度或反應時間;收入資料可以說明給付後果,但不能替代責任證據。這樣拆開後,即使部分事實對你不利,也可以清楚說明為甚麼保險人的比例仍然過高,或為甚麼該比例不應同時影響治療、每週收入補償和普通法損害賠償。
如果保險人只引用結論而沒有說明推論過程,覆核材料可以要求其指出依賴的照片、紀錄、醫學意見或法定依據。共同過失不是猜測,也不是因為傷勢嚴重就自動提高比例;比例必須能由具體事實和醫學因果支持。若相關文件仍未取得,應在覆核中列明已要求的資料、要求日期和預計補交時間,避免被誤解為沒有證據。
官方資料與安全用語
共同過失爭議應以 Motor Accident Injuries Act 2017 (NSW)、SIRA 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保險人書面理由和 PIC 文件為基礎。不要承諾某個比例一定會被推翻。較準確的說法是:根據事故證據、醫療因果和決定理由,保險人的比例可能需要重新審查。
本頁的核心答案是:共同過失是 NSW CTP 中按比例處理的共同過失問題;它可能影響法定個人傷害給付、每週收入補償和損害賠償;有效回應需要逐條處理保險人指控、證據、內部覆核和委員會流程。
常見問題
- 共同過失在新州車禍強制保險中是甚麼?
- 共同過失是指受傷人士未有合理照顧自身安全,而該行為導致意外發生或加重傷害。它通常以百分比表示,例如 15%、25% 或更高。
- 如果我被指有共同過失,治療費和每週收入補償是否立即停止?
- 不一定。前 52 週的法定個人傷害給付通常仍要按新州車禍強制保險制度分析;之後是否繼續支付,會受過失比例、主要或全部責任認定、輕微傷害分類、工作能力和醫療證據影響。
- 不繫安全帶是否一定扣 25%?
- 安全帶、頭盔、酒精或危險乘車等情況可能有法定或實務上的起點,但仍要看該行為是否導致意外或實際加重傷害。不能只看模板比例,還要看事故機制和醫療證據。
- 我可以挑戰保險人的共同過失比例嗎?
- 可以。通常先申請內部覆核,逐條回應保險人的理由;如仍未修正,視決定類型和期限可考慮向人身傷害委員會提出申請。
- 共同過失會影響普通法賠償嗎?
- 會。如果有普通法損害賠償請求,最終金額通常會按共同過失百分比扣減。例如總損失為 $100,000 而共同過失為 25%,則可能扣減 25%。
- 期限不足 7 天但證據未齊,應該等嗎?
- 通常不應等到文件完美。先提交保留權利的核心內部覆核材料:決定信、爭議比例、現有證據索引和補交時間表,再按日期補充證人、閉路電視、醫療或重建材料。
資料來源
與本指南相關的官方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