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收入及賺取收入能力損失
NSW CTP 損害賠償怎樣證明過去經濟損失?
須同時證明事故造成工作能力下降及實際財務差額
單憑工資減少並不足以證明過去經濟損失。傷者須把事故傷害與工作能力下降連接起來,再按有關期間計算因此造成的收入差額。常用資料包括事故前後收入、稅務及業務記錄、Certificate of Fitness、醫生意見、僱主資料,以及逐期核對工作、假期、CTP每週付款和其他收入的損失表。Motor Accident Injuries Act 第4.5條把損害賠償限於法律容許的經濟損失;只有另行符合 WPI 大於10%的條件時,才可包括非經濟損失。PAWE 與法定每週付款有關,但其本身並不是普通法損害賠償的計算標準。
過去經濟損失通常從事故日計算到和解或評估日,可包括完全停工、減少工時、輕職、失去加班或津貼、業務受影響及復職失敗。計算須比較沒有事故時最可能的收入與受傷後的實際情況。
收入表不能彌補責任、門檻傷害或醫療因果關係證據不足。保險公司承認責任也不等於承認每一週和每一個金額。
Herman Chan(Stephen Young Lawyers)審閱

先證明醫療及事實因果關係
Certificate of Fitness 是重要的同期記錄,但普通法評估往往還需醫生說明診斷、限制、可工作時間、適合職務及事故傷害導致 incapacity(工作能力受限)的期間。若冗員、其他疾病、育兒假或經濟環境也影響工作,應如實區分。
僱主資料可顯示原有工時、加班、工作內容、請假及嘗試輕職。自僱人士不能把營業額下降直接等同個人損失;須分析開支、代工成本、提取款項和業務趨勢。
按期間製作透明收入損失表
表格應列出沒有事故時的可能收入、實際收入、差額及每項依據。工作、工時、工資或工作能力改變時應分段,避免用一個平均數掩蓋季節性工作、晉升或無薪假。
最終賠償並非簡單毛收入差額。稅務、已付每週給付及其他依法須核對的款項可能影響結果。PAWE 和過去普通法損失會使用部分相同資料,但回答不同法律問題。
保險公司常見爭議
保險公司可能指稱傷者能夠多工作、沒有合理減低損失、因無關原因離職、加班不會持續或未披露事故後收入。應以醫療、僱傭和求職記錄逐項回應,而不是籠統表示無法工作。
如保險公司拒絕損失表,應要求它指出爭議期間、假設和計算依據。這樣可針對缺口補充資料,而不是再提交一大批無索引文件。
下一步應怎樣做
準備過去經濟損失索償
由醫療工作能力逐步連接至可核查的財務表。
確定損失期間
標記工作、工時、能力、工資或無關情況每次變化。
證明醫療限制
把診斷及功能限制連接到無法完成的實際工作。
重建可能收入
使用真實歷史、合同、排班和僱主證據。
記錄實際收入及付款
包括事故後工作、休假及法定每週付款。
說明每項假設
為每個期間列出文件來源和計算理由。
證據
過去損失證據清單
每項數字都應可追溯至原始資料。
- 事故前後工資單、排班及僱傭合同。
- 報稅表、收入報表及銀行記錄。
- Certificate of Fitness 及醫生工作能力意見。
- 僱主關於職務、工時、加班和假期的說明。
- 自僱業務賬目、發票及開支資料。
- 求職、康復及適合職務記錄。
- CTP每週付款及休假明細。
- 列明日期、假設和來源的損失表。
以下資料單獨並不足夠
- PAWE 不自動等於普通法損失。
- 工資差額本身不證明事故因果關係。
- 營業額減少不自動等於個人收入損失。
- 只有 Certificate of Fitness 不能計算金額。
- 責任獲承認不等於損失金額獲承認。
時限
持續保存收入記錄
損害賠償一般有三年索償期,但證據應更早收集。
- 儘早向僱主及會計取得資料。
- 保存每項工作能力或付款決定及收件日期。
- 普通法損害賠償一般在事故後3年內提出,遲交須依 Act 處理。
- 若現有決定有較短覆核期,不要等最終專家報告才行動。
常見問題
- 過去經濟損失是否等於 PAWE?
- 不是。PAWE 用於法定每週付款;過去經濟損失是普通法對事故造成賺取收入能力損失的評估。
- 用掉的病假是否有關?
- 可證明離崗期間,也可能需要在損失表正確處理,具體效果取決於事實和法律。
- 復職但工時減少怎麼辦?
- 保存工時、工資、職務和醫療原因,部分復職仍可能有可證明損失。
- 自僱人士可以索償嗎?
- 可能可以,但須區分收入、開支、代工及個人勞動能力。
- 每週付款會否從賠償中核對?
- 須避免同一損失重複賠償,最終處理依法定及和解計算。
- 是否一定需要會計專家?
- 不一定;複雜業務或變動收入可能需要,但醫療因果關係仍須由醫療證據支持。
相關 NSW CTP 損害賠償指南
官方資料來源
- Motor Accident Injuries Act 2017 (NSW), current in-force version
- Motor Accident Injuries Regulation 2017 (NSW), current in-force version
- SIRA: lump-sum compensation (common law damages)
- SIRA: apply for common-law damages (lump-sum compensation)
本頁依據現行 Motor Accident Injuries Act 2017、Motor Accident Injuries Regulation 2017、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 10.1版及下列官方資料編寫。法定給付與普通法損害賠償屬於不同部分,實際結果取決於事故日期、責任、傷情、證據及程序進展。
過去收入損失審查
保險公司是否爭議部分過去收入損失?
請提供損失表、醫療工作能力資料、收入記錄及保險公司回應。我們可找出爭議期間、假設和欠缺證據。
一般資料說明: 本頁只提供 NSW CTP 一般資料,並非針對個人情況的法律、財務、稅務、會計或遺產意見。內容不確認資格、不計算和解金額、不創設或延長期限,也不保證保險公司、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PIC)或法院會接納任何索償或損失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