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 PIC 程序
提交 PIC 申请后,可以再撤回吗?
在最终裁决前,申请人可终止全部或部分程序
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 Rules 2021 第76条允许申请人在最终裁决前,对一名或全部其他当事人终止全部或部分适用程序。应通过 PIC 正式程序,清楚写明终止的案件或争议。撤回 PIC 申请不会自动撤销保险公司决定、和解整宗 CTP 索赔、保留原有期限,也不保证以后可重新申请。行动前要核对未解决给付、未来治疗、期限、证据、费用和任何和解条款。
申请人可能因保险公司改变决定、某个问题已和解、证据尚不完整、选错 PIC 程序、程序负担过重或法律建议改变而考虑撤回。不同理由会有不同后果。有时同意命令、修改申请、延后处理或只终止一项争议,比结束全部程序更准确。
PIC 程序与内部复核、基础法定给付索赔及普通法损害赔偿索赔互相分开。关闭一项 PIC 申请并不必然结束其他事项。反之,签署损害赔偿 release(权利解除书)可能放弃远超该 PIC 争议的权利,绝不应当作一份普通撤回表格。
Herman Chan(Stephen Young Lawyers)审核

可以终止哪些内容?
第76条允许对一名或全部其他当事人终止全部或部分适用程序。通知应载明 PIC 案件编号、申请类别、被争议的决定、当事人,以及是终止整个程序还是只结束某一界定清楚的问题。只写“撤回我的索赔”会造成不必要的歧义。
如保险公司已接受申请人所要求的结果,应索取书面决定或协议,明确改变哪项决定及何时生效。没有这项记录就终止申请,原保险公司决定可能仍然有效。若各方对争议结果已达成一致,部分程序可能更适合依 Rule 71 申请 consent orders(同意命令)。
若问题是事实误写或遗漏某项争议,应先核对 Rules 是否允许修改。如证据只是暂时不齐,可询问是否可取得进一步指示、延后或暂缓处理。这些方案都不是自动可得,但应在放弃申请前认真比较。
首先要查清哪些后果?
分别记录每周付款、治疗、门槛损伤、永久损伤、责任和损害赔偿的当前状态。拟撤回的 PIC 程序可能只涉及其中一项。要确认保险公司决定是否仍会继续,付款是否已受影响,以及是否有其他复核或申请依赖这项结果。
再核对时间。第76条给予在裁决前终止程序的程序权利,但没有说原法定申请期会重新开始。以后重新申请可能遇到超期异议、管辖问题、estoppel(禁反言)争议、证据变化,或保险公司认为案件已最终解决。不可假定随时可以简单重开。
同时核对费用和文件。终止程序不会自动产生赔偿,不会当然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法律费,也不会删除已提交资料。专业费、垫付费用及是否可向保险公司追回受规管费用,取决于争议类别、法律、结果和书面费用协议。
应如何正式记录撤回?
按该程序现行核准方式或 PIC 指示办理。通知 PIC 及每一名其他当事人,准确说明终止范围,并要求书面确认案件或该问题已关闭。不要私下联系已分配的决定人;通讯应经 Pathway 或 Registry 提交并抄送其他当事人。
若撤回来自和解或保险公司改变决定,可附上或指明有效文件,但不应不必要地披露受保护的和解通讯。付款日期、治疗批准期、重新计算和费用条款都要分别确认。标有“without prejudice”的信件本身未必是最终可执行文件。
保留加盖提交标记的申请、终止记录、保险公司回复和 PIC 最终通知。这些文件日后可用来说明当时究竟哪些问题已处理,哪些没有被决定。
下一步该怎么做
撤回 PIC 申请前的五项检查
发出通知前,先界定范围和后果。
列出全部未解决问题
记录 PIC 申请、保险决定、给付、损害赔偿及其他复核。
说明停止原因
记录和解、改变决定、程序选错、证据缺口或其他原因。
比较其他方案
考虑修改、同意命令、部分终止、延后或进一步指示。
核对期限和费用
不要假定重新申请、费用追回或未来权利会被保留。
提交准确通知
按 PIC 程序通知所有当事人,并保留书面确认。
证据
撤回决定文件清单
应从完整程序记录出发作决定。
- 已提交 PIC 申请、reply 及案件编号
- 保险公司原决定和内部复核结果
- 现行 PIC 指示及 listing notice
- 书面和解或保险公司改变后的决定
- 付款、治疗和索赔状态记录
- 法律费协议和垫付费用记录
- 有关期限及未来申请的建议
- 拟提交的终止文字
不要把终止程序与最终解决混为一谈
- 若只结束一项 PIC 争议,不要写“撤回我的整个 CTP 索赔”。
- 不要假定撤回会使保险公司决定失效。
- 不要假定日后可不受期限或管辖问题影响地重新提交。
- 不要把损害赔偿 release 当作 PIC 行政表格签署。
- 不要只依靠口头和解而不记录有效条款。
时限
第76条不会重新启动法定期限
最终裁决前可终止程序,但日后权利取决于其他法律。
- 申请人可在程序最终裁决前终止。
- 在 PIC 确认改变前,继续遵守现行指示和 listing。
- 在假定可日后重新申请前,先核对原复核或申请期。
- 若因和解而撤回,另行记录付款及履行日期。
常见问题
- 终止程序需要保险公司同意吗?
- 第76条规定申请人可在最终裁决前终止。仍要使用 PIC 规定程序并通知各方;另行和解或同意命令的条款仍可能重要。
- 可以只撤回其中一项争议吗?
- 可以。第76条允许终止部分适用程序,但通知必须准确界定该问题。
- 保险公司原决定会自动消失吗?
- 不会。如解决方案包括改变原决定,应取得新决定、协议或命令。
- 以后能否再提交同一申请?
- 不要假定一定可以。须核对原法定期、争议类别、撤回原因及任何和解或先前裁决。
- 撤回后保险公司会支付我的法律费吗?
- 不会自动支付。费用追回取决于法定允许、争议类别、合理性、结果或评定及书面费用协议。
- 更换律师等于撤回申请吗?
- 不等于。更换代理人时 PIC 申请可继续,但应依 Rule 60 通知委员会及其他当事人。
相关 NSW CTP 与 PIC 指南
官方资料来源
- 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 Act 2020 (NSW), current in-force version
- 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 Rules 2021 (NSW), current in-force version
- 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 Procedural Direction PIC1: conduct of parties during proceedings
- 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 Procedural Direction MA7: claims disputes
- 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 Procedural Direction PIC16: self-represented litigants
本页依据现行 Motor Accident Injuries Act 2017、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 Act 2020、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 Rules 2021、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 10.1版及现行 PIC 程序指引编写。具体程序仍取决于争议类别、个案通知及委员会作出的指示。
终止程序前
正在考虑撤回 PIC 申请?
请提供申请、决定、现行指示和拟议条款。我们可在提交通知前核对范围、可选方案和后果。
一般资料说明: 本页仅提供 NSW CTP 程序的一般资料,并非针对个人情况的法律意见。阅读本页、联系本所或提出请求,不会创设或延长任何期限,也不保证委员会会接纳文件、批准申请或作出某一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