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過錯或不可避免機動車事故
有些 NSW 機動車事故會被描述為無過錯或不可避免,但這些說法本身不能決定索償結果。仍須謹慎評估事實、現行法定制度、車輛參與、因果關係、過錯證據和傷害分類。
根據現行法律和事實,某些法定個人傷害給付可能仍可取得,但損害賠償通常需要分別分析過錯和資格。接受事故不可避免的說法前,應先保存現場證據。

事故如何發生
- 駕駛人遇到突然事件或意外危險。
- 車輛因另一道路使用者、動物、碎片或路況而被迫避讓。
- 保險公司在證據完整前稱事故不可避免。
誰可以索償
若事故被稱為無過錯或不可避免,駕駛人、乘客、騎手、騎行者或行人都可能需要意見。可能有過錯的人不應假設無需評估法定個人傷害給付,受另一駕駛人影響而受傷的人也不應假設損害賠償會自動產生。
現實例子
- 據稱駕駛人突發醫療事件後車輛偏離。
- 駕駛人為動物或碎片煞車或避讓,另一人受傷。
- 有人稱能見度差或路況使事故不可避免。
常見傷害
- 碰撞、突然煞車、避讓或失控造成身體傷害。
- 可能出現心理傷害,但必須證明診斷和因果關係。
- 若考慮損害賠償,永久損傷或門檻傷害分類可能重要。
法定個人傷害給付
無過錯或不可避免機動車事故後的法定個人傷害給付索償可包括治療和照護費用,以及在工作能力受影響時的每週收入補償。這些權益按 NSW 機動車事故制度決定,保險公司決定可被覆核或爭議。獲得法定個人傷害給付不會自動產生損害賠償權利。
何時可能提出普通法損害賠償
無過錯或不可避免機動車事故後的普通法損害賠償索償獨立於法定個人傷害給付。只有在滿足法律要求時才可能提出,包括過錯、傷害分類和其他法定門檻。事故類型有助於確認證據,但不保證賠償或損害賠償。
事故特定過錯問題
- 事件是否確實不可避免,或車速、觀察、疲勞、分心、維護或路況是否有影響。
- 另一道路使用者是否造成緊急情況或避讓動作。
- 是否對受傷駕駛人或騎手提出共同過失。
- 法定個人傷害給付流程是否不同於之後的損害賠償流程。
需要保存的證據
- 行車記錄儀、CCTV、證人陳述和警方資料。
- 天氣、光線、路面、警示標誌、輪胎痕跡、碎片和車輛最終位置。
- 將事故機制與身體或心理傷害連接起來的醫療紀錄。
下一步怎樣做
- 1
盡早就醫並記錄症狀。
- 2
保存行車記錄儀、現場照片、證人和警方事件資料。
- 3
不要在未核對證據前把「不可避免」當作最終法律結論。
- 4
NSW CTP 制度適用時,向正確保險公司提交法定個人傷害給付索償。
- 5
接受過錯、因果關係或損害賠償決定前先尋求意見。
NSW CTP 索償如何提交?
NSW CTP 索償不是所有權益都用同一份表格。法定個人傷害給付、普通法損害賠償和死亡相關索償有不同的認可表格、證據要求和法律測試。
- 法定個人傷害給付使用現行認可的個人傷害給付申請表或 NSW Government 網上索償流程,向相關 CTP 保險公司提交。應盡量提供治療醫生證明和警方事件號。
- 普通法損害賠償是獨立索償。它使用當前普通法損害賠償申請表,並取決於過錯、傷害分類和法定要求。獲得法定個人傷害給付不會自動產生損害賠償權利。
- 索償可透過目前認可渠道直接向保險公司提交,例如 NSW Government 網上索償系統、保險公司網上索償系統,或把認可書面表格以電郵、親自遞交、傳真或郵寄方式提交(如可用)。
- 如果已委託律師,律師可協助確認保險公司、準備認可表格、收集醫療和事故證據,並代表客戶提交索償或爭議。
- 如果知道車牌,通常可透過 Service NSW 登記資料或 SIRA CTP Assist 查詢保險公司。如果車輛無保險或無法識別,可能需要透過 Nominal Defendant 流程處理。
- 如傷者是兒童或無法作出聲明的人,認可表格允許適當的父母、監護人、親屬、朋友或法律個人代表協助或簽署,並說明關係及代為處理原因。
- 如果事故發生在工作期間,可能還需要單獨提出工傷賠償索償,並協調 CTP 與工傷賠償流程。
- CTP 保障機動車事故導致的人身傷害或死亡。它不處理普通車輛維修或財物損失,這些通常屬於財物損失、綜合車險或其他追償流程。
時間限制、報警和逾期索償
當前 NSW 制度有多項不同期限。最穩妥做法是盡早報警、取得醫療證據並提交正確索償表格。
- 報警:當前 SIRA 法定個人傷害給付表格說明,事故必須在 28 天內向警方報告。應提供警方事件號;表格也說明,在取得事件號期間仍可先提交索償。
- 法定個人傷害給付:法定個人傷害給付索償通常須在機動車事故後 3 個月內提出。逾期索償需要充分且令人滿意的解釋,並滿足相關法例的逾期索償條件。
- 28 天意義:如果法定個人傷害給付索償未在 28 天內提出,每週收入補償一般不會追溯至索償前期間,除非相關規例允許。
- 2023 年 4 月 1 日或之後事故:如索償在 3 個月內提出並提供充分且令人滿意的解釋,仍可能考慮追溯每週收入補償。相關規例列出會考慮的因素,例如是否知道索償權利、法律行為能力限制、疾病或傷害阻止早期提交,以及保險公司 14 天內未拒絕解釋時的視為接受規則。
- 損害賠償:普通法損害賠償索償通常須在機動車事故後 3 年內提出。逾期損害賠償索償需要充分且令人滿意的解釋,並與法定個人傷害給付分開評估。
- 舊制度:2017 年 12 月 1 日前事故按舊 NSW 機動車事故制度處理,可能適用不同表格和期限,包括舊的六個月索償概念。本事故類型內容除非另有說明,按 2017 年 12 月 1 日後的制度撰寫。
- 覆核和爭議期限可能更短,並取決於具體決定。收到保險公司決定後,應立即檢查內部覆核、醫療評估、實質覆核和 PIC 步驟。
常見保險公司爭議
- 保險公司稱事故不可避免並拒絕過錯指稱。
- 保險公司稱受傷人士主要或完全有過錯。
- 因果關係或傷害分類被爭議。
- 因事故標籤被誤解,治療、周給付或損害賠償資格被爭議。
常見問題
無過錯或不可避免機動車事故後可以提出 NSW CTP 索償嗎?
若事故被稱為無過錯或不可避免,駕駛人、乘客、騎手、騎行者或行人都可能需要意見。可能有過錯的人不應假設無需評估法定個人傷害給付,受另一駕駛人影響而受傷的人也不應假設損害賠償會自動產生。
無過錯或不可避免機動車事故最重要的法律或過錯問題是什麼?
事件是否確實不可避免,或車速、觀察、疲勞、分心、維護或路況是否有影響。另一道路使用者是否造成緊急情況或避讓動作。是否對受傷駕駛人或騎手提出共同過失。法定個人傷害給付流程是否不同於之後的損害賠償流程。
無過錯或不可避免機動車事故應保存哪些證據?
行車記錄儀、CCTV、證人陳述和警方資料。天氣、光線、路面、警示標誌、輪胎痕跡、碎片和車輛最終位置。將事故機制與身體或心理傷害連接起來的醫療紀錄。
法定個人傷害給付會自動帶來損害賠償嗎?
法定個人傷害給付(法定個人傷害給付)索償不會自動產生普通法損害賠償(普通法損害賠償)權利。損害賠償需要分別評估過錯、傷害分類、因果關係和法定要求。
無過錯或不可避免機動車事故常見保險公司爭議是什麼?
保險公司稱事故不可避免並拒絕過錯指稱。保險公司稱受傷人士主要或完全有過錯。因果關係或傷害分類被爭議。因事故標籤被誤解,治療、周給付或損害賠償資格被爭議。盡早就醫並記錄症狀。保存行車記錄儀、現場照片、證人和警方事件資料。不要在未核對證據前把「不可避免」當作最終法律結論。 NSW CTP 制度適用時,向正確保險公司提交法定個人傷害給付索償。接受過錯、因果關係或損害賠償決定前先尋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