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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W CTP Claim
NSW CTP

两次事故及重叠伤势

现有 CTP 索赔期间又发生第二次车祸,会怎样处理?

第二次事故通常须另行报告及索赔,并保存事故前后的医疗比较

即使第二次事故伤及同一身体部位,也可能需要独立的警方报告、索赔表及保险公司。应尽快通知两家保险公司及治疗医生。关键证据是第二次事故前的实际状况、新事故机制及之后的变化。不能就同一损失重复获赔,但伤势重叠并不等于不能提出第二项索赔。

第一宗索赔不会自动包括日后所有伤势。每次事故都须符合 NSW 制度要求,相关保险公司可调查自己的事故是否造成新伤势、加重旧伤或没有实质影响。

若医疗记录只写“持续颈痛”而没有记录第二次事故前的基线,日后很难分辨。事故前后症状、功能、工作能力、治疗及影像的及时比较尤其重要。

Herman Chan(Stephen Young Lawyers)审核

两份不同日期的 NSW 车祸索赔档案与事故前后医疗时间线作比较。
独立索赔记录及清楚的医疗基线,有助分辨每宗事故造成或加重的伤势。

第二次事故要另开 CTP 索赔吗?

通常应按第二次事故日期及事实,向相关保险公司另行提交。不能因第一宗索赔仍开放,就假设原编号涵盖第二次事故。如同一保险公司处理两宗事故,也应要求不同编号。

第二次事故有自己的警方报告及索赔期限。如涉事车辆无保险或无法识别,Nominal Defendant(名义被告)要求也须另行尽快评估。

重叠伤势及治疗如何分开?

医生会考虑第一次事故诊断、康复进展、第二次事故前的治疗和功能,以及之后出现的新症状、临床体征及治疗变化。专科医生可能须说明是新病变、加重原有状况,还是没有实质改变。

如一项治疗同时处理两宗事故,医生应说明治疗对象及能否在医学上分配。指南第 4.8 条要求涉及多家保险公司时互相沟通,但索赔人仍应保持两份清楚档案。

每周给付及损害赔偿怎样处理?

每周收入给付取决于相关事故造成的收入损失及工作能力。第二次事故可能改变无工作能力的医学基础,应提交准确提及两次事故的更新工作能力证明。

普通法损害赔偿另须评估过错及伤害,不能对同一经济损失重复获赔。任何一宗案件和解前,都应检查另一宗的证据、损失及 release 是否受影响。

下一步该怎么做

第二次事故后的处理次序

把两宗事故清楚分开,同时保存重叠证据。

  1. 尽快就医

    向医生说明两次事故,并记录第二次事故前后状况。

  2. 报告及提交第二宗事故

    使用新事故日期、警方编号及相关保险公司,保存独立提交证明。

  3. 通知第一家保险公司

    如实通知后来事故及医疗变化,不要在没有医学依据下说第一宗伤势已痊愈。

  4. 制作前后时间线

    比较症状、药物、治疗、工作时间、证明及影像。

  5. 和解前统一检查

    核对两宗索赔的 release、扣款及损失计算,避免遗漏或重复。

证据

区分两宗事故的证据

最有价值的资料往往来自第二次事故前后。

  • 两宗事故的警方报告、索赔表及确认信。
  • 第二次事故前的医疗记录及工作能力证明。
  • 第二次事故后的急诊、GP 及专科记录。
  • 结合临床体征解释的前后影像。
  • 治疗次数及药物变化。
  • 两段期间的工作时间、工资单及雇主资料。
  • 功能变化时间线。
  • 两家保险公司的所有决定及和解文件。

常见错误

  • 只使用第一宗索赔编号而没有提交第二宗事故。
  • 没有向保险公司或医生披露另一宗事故。
  • 假设第二宗事故自动结束第一家保险公司的责任。
  • 因身体部位相同就要求第一家保险公司支付之后所有治疗。
  • 未检查另一宗索赔便和解其中一宗。

时限

第二次事故有自己的日期

所有期限均应按各自事故日期计算。

  • 第二宗事故一般须在 28 天内向警方报告,除非警方到场。
  • 法定给付索赔一般须在三个月内提出;28 天对每周给付追溯有重要影响。
  • 两家保险公司的书面决定可分别产生内部复核或 PIC 时限。
  • 两宗损害赔偿索赔各有通知、资格及一般时限。

常见问题

两宗索赔可以同时开放吗?
可能可以。每宗事故分别评估,不能重复付款,但重叠不会自动要求关闭一宗。
同一家保险公司承保两宗事故怎么办?
要求独立编号,并书面列明每项给付属于哪一宗。
第二次事故后的治疗由谁支付?
取决于哪宗事故造成治疗需要及能否合理分配。应取得医生的临床解释及两家保险公司的书面立场。
必须再做影像吗?
只有临床上需要时才做。影像可协助比较,但不能单独决定因果关系。
第二宗事故会影响 WPI 吗?
会影响因果及既有损害分析。评估须确定由所评估事故造成的损害。
可向两家保险公司索取同一段工资损失吗?
不能双重获赔。应准确分配事故造成的损失并统一核对。

相关 NSW CTP 指南

官方资料来源

以上现行法规及官方指南是本页的资料依据。实际处理方式取决于事故日期、索赔类别、保险公司的来信及已经提供的证据。

两宗事故档案

在任何一宗和解前协调因果及损失证据

可发送两份索赔确认、第二次事故前的医疗状况及新记录。我们可协助辨认重叠、保险公司决定及需要补充的证据。

仅供一般参考: 本页介绍 NSW 机动车事故索赔制度,并非针对个人情况的法律意见,也不保证保险公司接受索赔、继续付款、复核成功或可获普通法损害赔偿。如来信列有时限,应一边处理时限,一边尽快寻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