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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車意外中的保險公司識別

多車意外由哪間 CTP 保險公司處理?

先向有最合理證據顯示負主要責任車輛的 CTP 保險公司提交

在多車或連環碰撞中,傷者一般應先向有合理證據顯示最可能負主要責任車輛的 CTP 保險公司提交申請,並披露所有涉事車輛。傷者毋須在申請前最終計算每名司機的過失比例。SIRA《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第 4.26 至 4.31 條訂明錯誤保險公司的轉交、保險公司之間分擔及指定一家保險公司管理法定給付的機制;保險公司之間的爭議不應妨礙傷者獲得應付的法定給付。

多車意外可能包括首次撞擊、車輛被推向前方、其後撞擊及為避讓而轉向。選擇保險公司時,應根據完整撞擊次序、車輛損毀、行車記錄儀、證人及警方資料,而不只看哪輛車最後撞到傷者。

如申請交錯保險公司,Guidelines 設有轉交程序。獲指定管理法定給付的保險公司並不因此承認最終責任或損害賠償責任;最終過失及損害賠償仍可在證據完整後另行決定。

Herman Chan(Stephen Young Lawyers)審閱

紙藝插圖展示澳洲路口的多輛汽車、獨立證據文件和相連的索償處理流程。
多車申請應記錄完整撞擊次序,並按 SIRA Guidelines 處理保險公司轉交及分擔。

應從哪間保險公司開始?

列出每輛車的車牌、司機、車主、CTP 保險公司、行駛方向及每次撞擊。根據現有資料選擇最有合理依據負主要責任車輛的保險公司,並在表格清楚說明其他車輛。

這並非要求傷者在意外初期作出最終法律結論。重點是及時提交完整申請,並保存首次提交日期及收件證明。其後取得行車記錄儀、CCTV 或證人證據時,應立即交給管理申請的保險公司。

交錯保險公司或多間保險公司有爭議時怎麼辦?

Guidelines 第 4.26 條要求不應管理申請的保險公司按規定把申請轉交給適當保險公司。第 4.27 至 4.31 條則處理多車意外中的分擔、指定管理保險公司及資料共享。傷者應要求書面確認轉交日期、接收保險公司及索償編號。

保險公司之間對責任或分擔有不同意見,不應成為停止合理及必要治療或其他應付法定給付的理由。指定管理只是行政安排,不等於承認最終過失比例或普通法損害賠償。

哪些證據最能說明多車意外責任?

應製作一份按時間排列的撞擊次序:每輛車撞擊前的位置及速度、煞車或轉向、首次撞擊點、車輛被推移方向,以及其後撞擊。原始行車記錄儀、附近 CCTV、獨立證人及車輛損毀位置,通常比概括說「最後一輛車全責」更有用。

連環追撞中,後車並非在所有情況下自動負全部責任。突然煞車、剛完成的轉線、煞車燈、前車停在行車線內、車輛被撞後推向前車及共同過失,都可能需要評估。

下一步應怎樣做

多車意外後應怎樣提交 CTP 申請?

先保障提交日期及醫療需要,再讓保險公司按 Guidelines 處理內部轉交或分擔。

  1. 記錄所有車輛

    保存每輛車的車牌、司機、車主、CTP 保險公司及聯絡資料,不要只記錄直接撞到你的車輛。

  2. 畫出完整撞擊次序

    標明行車線、行駛方向、首次及其後撞擊、車輛被推移情況,以及你所乘車輛的位置。

  3. 選擇有合理依據的起始保險公司

    向現有證據最支持為主要責任車輛的 CTP 保險公司提交,並披露其他車輛及不確定之處。

  4. 保存提交及轉交證明

    保留表格、上載回條、電郵、索償編號,以及任何第 4.26 條轉交確認。

  5. 繼續提供責任及醫療證據

    及時交付新取得的 CCTV、證人資料、警方記錄、醫療證明及治療申請,不要等候保險公司之間解決所有責任比例。

證據

多車意外證據清單

把每輛車及每次撞擊分別記錄,可減少保險公司就責任互相推諉。

  • 所有車輛的車牌、司機、車主及 CTP 保險公司。
  • 顯示碰撞次序的現場圖及書面時間線。
  • 原始行車記錄儀、CCTV 及獨立證人聯絡資料。
  • 每輛車各方向的損毀照片及維修評估。
  • 警方 event number、警方記錄及救護車記錄。
  • 首次醫療記錄中對撞擊及身體移動方式的描述。
  • 提交給第一間保險公司的表格、日期及收件證明。
  • 轉交、分擔、指定管理及責任決定的所有書面通知。

常見錯誤

  • 不要等到所有司機同意責任比例才提交法定給付申請。
  • 不要假定最後一輛車或直接撞到你的車輛必然承擔全部責任。
  • 不要分別提交內容矛盾的表格而不說明其他涉事車輛及已提交申請。
  • 不要把保險公司之間的指定管理或分擔當作最終責任或損害賠償承認。
  • 不要遺失首次提交證明;如有轉交,該日期可能非常重要。

時限

提交時限及保險公司轉交

保險公司之間尚未確定由誰管理,並不會暫停一般申報時限。 多車意外亦適用獨立的 28 天警方報告要求。

  • 法定給付申請一般應在意外後 3 個月內提交。
  • 28 天內提交對由意外翌日起追溯每週給付具有重要意義;逾期例外須按具體法律及解釋評估。 如意外發生在 2023 年 4 月 1 日或之後,申請在 28 天後但 3 個月內提交,並附有完整而令人滿意的解釋時,Regulation 第 8A 條可能容許支付提交前的每週給付;並非自動適用。
  • 除非警方已到場,意外一般應在 28 天內報告。
  • 如保險公司轉交申請,應保存首次提交日期、轉交通知及新索償編號,並立即查看任何書面決定列出的覆核時限。

常見問題

我必須先證明哪輛車負全部責任才可提交嗎?
毋須先作最終證明。應按現有證據選擇最可能負主要責任車輛的保險公司,並披露全部車輛;最終責任可在調查後決定。
如果交給了錯誤的保險公司,怎麼辦?
Guidelines 第 4.26 條設有轉交程序。應要求兩間保險公司書面確認轉交、首次提交日期及管理索償編號。
保險公司爭論責任時,治療會被停止嗎?
保險公司之間的責任或分擔爭議不應妨礙應付的法定給付。對具體拒絕,應要求書面理由並查看覆核權利。
連環追撞一定是最後一輛車全責嗎?
不是。須審查完整撞擊次序、突然煞車、近期轉線、煞車燈、車輛被推移及每名司機的行為。
指定一間保險公司管理是否等於承認責任?
不等於。指定管理讓一間保險公司處理法定給付,但最終責任、共同過失及普通法損害賠償仍可另行決定。
如果有車輛無法識別或沒有保險呢?
可能需要 Nominal Defendant 程序。應盡快保存車牌、CCTV、證人及查找車輛的記錄,並就具體情況取得意見。

相關 NSW CTP 指南

官方資料來源

以下 NSW 法例及 SIRA 資料是本頁的公開來源。具體結果取決於意外日期、現行法律、保險公司的書面決定及實際證據。

多間保險公司互相推諉?

先確認起始保險公司並保障提交日期

可傳送車輛資料、撞擊次序、首次提交回條及保險公司來信。我們可核對是否應轉交或指定管理,並把該問題與最終責任及損害賠償分開。

一般資料說明: 本頁提供 NSW 汽車意外 CTP 制度的一般資料,不構成法律意見,也不保證申請獲批、取得給付或損害賠償。適用時限、保險公司及法律程序取決於個案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