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雇业务的事故后收入
企业在车祸后继续有收入,会怎样影响 CTP 每周给付?
营业额、利润、提款和个人劳务必须分开
企业继续收款不会自动证明自雇伤者仍有相同的事故后收入或赚钱能力。付款可能来自事故前完成的工作、员工或分包商的劳动,也可能伴随新增替代人工费用。应把发票的服务日期、收款日期、费用、工资、业主实际工作和提款逐项核对,由会计证据解释数字,再按 NSW CTP 法定标准评估。
Schedule 1 的收入概念包括个人劳务所得,但在持续经营企业中需要可靠资料。营业额、应税利润、现金流、业主提款和个人劳动并不是同一指标。
本页处理事故后的企业收入和每周给付;自雇人士事故前 PAWE 是另一项计算。企业收入不变可能是员工补位,也可能因与事故无关的市场因素下降。
Herman Chan(Stephen Young Lawyers)审核

为何持续收款不能决定每周给付?
必须分开发票日期、服务日期和付款日期。事故后收到的钱可能是事故前工作,事故后完成的工作也可能之后才收款;只有银行入账会把收入分配到错误星期。
应确定谁创造收入。工资、分包发票、工作单及客户记录可显示他人取代了伤者劳动,并应记录新增人工成本、业主职务、工时和生产力变化。
业主提款不一定是当前收入。可以从留存资金提款,也可以把新赚收入留在企业;税务和会计资料应解释经济实质。
保险公司如何评估工作及赚钱能力?
保险公司可调查伤者事故后的任务、工时、监督、出行、客户联系和管理工作。Certificate of Fitness 应处理企业真实身体、认知和心理要求,而不只写“自雇”。
实际业务结果与能力有关但不是决定性。靠无偿家人帮助或不可持续工时维持的短期收入可能高估能力;市场下滑、执照问题或设备故障也可能降低收入却与伤势无关。
第78周后,测试可考虑企业以外合理可取得的工作,因此技能、经验、年龄、康复和就业市场资料也可能相关。
如何准备自雇每周给付争议?
要求保险公司说明其采用的事故后收入数字和推导方法。制作按月和按周的表,核对发票、收款、费用、工资、分包及业主工作,并披露假设。
例如园艺企业事故后收到18,000澳元,其中10,000澳元是事故前工程,8,000澳元工作由员工完成。存款不能证明伤者个人赚取18,000澳元;须查看服务日期、工资、费用及业主职务。
会计师应解释数字,法律复核则处理法定分类和能力。更正税表可能有关,但必须以真实底稿为基础;应针对具体保险公司决定申请复核。
下一步该怎么做
核对持续业务收入
说明何时赚取、谁完成工作及哪些费用改变。
分开服务和付款日期
把发票配对到实际工作期间,而非只看入账。
确定劳动来源
分别记录伤者、员工、分包和家人工作。
核对费用
保留工资、替代人工及正常业务成本。
记录伤者职务
用活动记录及医疗证据说明真实任务和工时。
取得会计对账
解释营业额、利润、提款及采用的每周数字。
证据
自雇事故后证据
可靠表格应与原始资料对账,而不只是年度总数。
- 销售账、发票及服务日期。
- 企业银行和现金记录。
- 损益表、BAS及税表。
- 工资及分包发票。
- 替代人工和新增费用。
- 业主提款、分配及会计解释。
- 伤者职务、工时和帮助日志。
- Certificate of Fitness及保险公司计算。
业务收入常见错误
- 不要把营业额、银行入账、利润和个人收入等同。
- 不要把旧发票全部分配到收款星期。
- 不要忽略无偿家人工作或替代人工。
- 不要只用年度税务数字而不解释相关星期。
- 不要认为企业继续经营就证明业主有完整能力。
时限
企业运作期间持续保存记录
原始工作资料丢失后,事后重建会更困难。
- 工作或收入改变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 合理尽快提交保险公司要求的业务证据。
- 保存每周给付或能力决定的收到日期。
- 如复核期已运行,不要等到年终账目完成。
常见问题
- 每笔企业入账都会减少每周给付吗?
- 不会自动。须判断来源和期间,可能是旧工作、他人工作或其他资金,但相关收入必须完整披露。
- 业主提款等于收入吗?
- 不一定。提款可来自留存资金,新收入也可留在企业,应取得会计对账。
- 配偶接手经营怎么办?
- 记录职务、工时、付款及所有权变化,说明谁完成工作和取得经济利益。
- 替代人工费用有关吗?
- 可能有关。保存工资或发票并说明为何产生,但法律和会计处理仍须个别评估。
- 保险公司能评估企业外工作吗?
- 第78周后可按较广法定因素考虑合理可取得的其他工作。
- 应为索赔修改税表吗?
- 税务资料必须真实。不要只为取得索赔数字而修改,应先取得会计意见并保留底稿。
相关 NSW CTP 指南
官方资料
- Motor Accident Injuries Act 2017 (NSW), current in-force version
- Motor Accident Injuries Regulation 2017 (NSW), current in-force version
- SIRA 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 current published version
- SIRA 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 Part 4: claims
- 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 merit review disputes
本页依据现行《Motor Accident Injuries Act 2017》、《Motor Accident Injuries Regulation 2017》及 SIRA《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v10.1。实际结果取决于事故日期、给付阶段、保险公司的书面决定及现有证据。
自雇每周给付审查
保险公司是否把营业额当作你的个人每周收入?
请发送保险公司计算、会计对账、发票、工资及能力证据。我们可协助识别会计及法定问题。
一般资料: 本页提供 NSW CTP 一般资料,不是针对个案的法律、雇佣、会计、税务或财务意见,也不会计算个人每周给付、确定工作能力、保证复核结果或延长任何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