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及死亡索赔程序
伤者在和解前去世,NSW CTP 损害赔偿索赔会怎样?
原有诉因可能为遗产保留,但可赔损失及有权处理的人会改变
Law Reform (Miscellaneous Provisions) Act 1944 第2条一般允许伤者已有的诉因为遗产继续,但索赔不会原样不变。死亡后的未来赚钱能力损失不能由遗产索取;若车祸造成死亡,另有更多限制。可能须先确认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并在程序中替代。若事故导致死亡,Compensation to Relatives Act 1897 也可能产生独立受养人权利。各程序应分开并尽快审查。
先要确定死亡是否由车祸造成,还是与事故无关。答案影响遗产损害项目、殡葬费、受养人索赔及所需医疗证据,不能只凭死亡时间推断。
这也不同于目击者或亲属本人的精神伤害索赔。MAI Act 第3.34条规定,伤者死亡后的期间不再支付每周法定给付。
Herman Chan(Stephen Young Lawyers)审核

哪些权利可能由遗产继续
第2条一般保留伤者死亡前已经存在的诉因,由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其他合法代表继续。应通过正式程序通知保险公司及任何 PIC 或法院案件,并在可取得时提交死亡和授权文件。
遗产不能索取死亡后期间的赚钱能力或未来可能收入损失。若事故造成死亡,第2条也排除在 survival action 中索取死者痛苦、身体或精神伤害及寿命缩短赔偿,但可按规定包括殡葬费。
独立的受养人及精神伤害索赔
Law Reform Act 明确遗产权利不取代 Compensation to Relatives Act 的受养人权利。受养人索赔不是把死者索赔转给家人,须另行证明合资格身份、事故致死及经济或服务依赖。
亲属或目击者若发展成获认可精神疾病,可能有独立人身伤害程序,但悲伤或难过本身不自动获赔。遗产、受养人、殡葬及精神伤害项目应分别列出,避免重复。
伤者去世后的实际步骤
通知保险公司、律师及在办的 PIC 或法院,但不要在没有证据时声称死因。保存完整索赔档案、医疗记录、收入表、报价和和解草稿。死亡前尚未接受的报价不一定继续适用。
取得死亡证明,确认有无遗嘱、执行人及是否需要 probate 或 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必要时取得医院、验尸或其他死因资料,重新计算至死亡日的损失,并审查独立受养人或精神伤害索赔。
下一步该怎么做
伤者在和解前去世后的处理步骤
先保存原索赔,再确认合法代表和独立权利。
通知有关各方
通过正式途径通知保险公司及 PIC 或法院。
保存完整档案
保留决定、证据、报价、计算和医疗记录。
确认遗产授权
查明遗嘱、执行人及是否需 probate 或 administration。
确认死亡因果关系
使用医疗及官方资料,不作假设。
分开不同索赔
区分遗产、受养人、殡葬及精神伤害程序。
证据
遗产及索赔文件清单
授权、因果关系和损失各有不同证据。
- 死亡证明及死因资料。
- 遗嘱、执行人、probate或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
- 完整 CTP 法定给付及普通法档案。
- PIC或法院文件及现行指示。
- 事故伤害及死亡因果关系医疗证据。
- 截至死亡日的收入及过去损失记录。
- 有关时的殡葬发票及受养资料。
- 尚未接受的报价、release及和解往来。
常见错误
- 不要假设索赔自动结束或原样继续。
- 遗产索赔不要包括死亡后的未来收入。
- 没有医疗证据不要假设事故导致死亡。
- 不要混合遗产、受养人及精神伤害损失。
- 未获授权的家人不应签署 release 或指示付款。
时限
多项期限可能重叠,应尽快取得意见
有关日期可取决于原事故、死亡、在办程序及独立诉因。
- 尽快通知在办 PIC 或法院,并遵守替代当事人或暂停指示。
- 原损害赔偿索赔期及迟交问题仍与 survival action 有关。
- 独立受养人或精神伤害索赔可能另有期限分析。
- 联系保险公司不能取代正式遗产授权或延长期限。
常见问题
- CTP 损害赔偿会因死亡自动结束吗?
- 不会;诉因可能为遗产继续,但可赔项目和有权处理的人会改变。
- 遗产可否索取死亡后的未来收入?
- 第2条明确排除死亡后期间的赚钱能力及未来可能收入。
- 如果事故造成死亡怎么办?
- 第2条有额外限制,Compensation to Relatives Act 也可能产生独立权利,须证明医疗因果关系和身份。
- 家人可否马上继续索赔?
- 只有合法授权的遗产代表可以处理,可能须先取得 probate 或 administration。
- 每周付款怎样处理?
- MAI Act 第3.34条规定,伤者死亡后的期间不支付每周法定给付。
- 亲属精神伤害是否属于遗产索赔?
- 不属于;这是独立索赔,须证明获认可精神伤害、因果关系及法定资格。
相关 NSW CTP 损害赔偿指南
官方资料来源
- Motor Accident Injuries Act 2017 (NSW), current in-force version
- Law Reform (Miscellaneous Provisions) Act 1944 (NSW), current in-force version
- Compensation to Relatives Act 1897 (NSW), current in-force version
- SIRA: lump-sum compensation (common law damages)
本页依据现行 Motor Accident Injuries Act 2017、Motor Accident Injuries Regulation 2017、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 10.1版及下列官方资料编写。法定给付与普通法损害赔偿属于不同部分,实际结果取决于事故日期、责任、伤情、证据及程序进展。
遗产与 CTP 索赔审查
伤者在 CTP 索赔解决前去世了吗?
我们可审查原索赔、程序状态、遗产授权及独立受养人或精神伤害程序。未确认授权及范围前,不应由家人签署 release。
一般资料说明: 本页只提供 NSW CTP 一般资料,并非针对个人情况的法律、财务、税务、会计或遗产意见。内容不确认资格、不计算和解金额、不创设或延长期限,也不保证保险公司、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PIC)或法院会接纳任何索赔或损失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