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臟與系統傷害
交通意外後的肝臟與脾臟傷害:NSW CTP 證據與 WPI
鈍性腹部撞擊可造成肝/脾裂傷、出血、栓塞、修補或切除。嚴重急性傷與永久 WPI 是不同問題:肝臟按長期肝膽功能評估,脾臟按造血/免疫相關方法處理,不能只按損傷級別或有否切除決定。
本頁提供一般 NSW CTP 資訊,不構成法律或醫療意見。門檻傷情、永久傷損(WPI)和損害賠償是不同問題,須按事故事實、醫療證據及現行規則分開評估。

事故與診斷
這類傷害在交通意外中如何發生?
安全帶或儀表板鈍性撞擊
腹部受到壓迫或減速力可造成肝臟與脾臟傷害,早期症狀有時不明顯。
側撞、電單車或行人事故
直接撞擊、壓傷或穿透傷可影響多個器官,須按每個器官功能分別檢查。
手術及深切治療後
切除、修補、造口、輸血或荷爾蒙治療是重要證據,但 WPI 仍按長期功能而非手術名稱評估。
可能出現的具體傷害
- 肝裂傷、膽道傷或肝切除
- 脾裂傷、栓塞或脾切除
- 腹腔出血及輸血
- 感染風險、膽汁滲漏或持續肝功能異常
常見症狀及功能影響
- 右/左上腹痛及疲倦
- 黃疸、消化或膽道症狀
- 反覆感染或脾切除後預防需要
- 手術後耐力及活動限制
需要盡快求醫的情況
事故後暈厥、腹痛加劇、肩尖痛、心跳快、面色蒼白或腹脹可能提示內出血,須緊急處理。
醫療證據
哪些檢查結果真正重要?
肝臟與脾臟傷害不能只憑痛楚、症狀或一次影像決定。資料須把最初診斷、事故因果、專科檢查、手術/治療、客觀功能測試及目前日常限制連成完整證據。
| 檢查或資料 | 可證明甚麼 | 不能單獨證明甚麼 |
|---|---|---|
| CT 分級、手術資料及穩定器官功能 | 確認裂傷、出血、修補/切除範圍,並用穩定期肝功能、血液及臨床資料評估長期後果。 | 急性損傷 grade、輸血量或脾切除名稱本身不能直接給出 WPI。 |
| CT/MRI/超聲、內窺鏡及化驗 | 確定受傷器官、出血、切除、梗阻、代謝或功能異常。 | 掃描名稱、一次異常化驗或手術名稱不能直接換算 WPI。 |
| 器官專科及手術資料 | 說明因果、剩餘器官功能、併發症、穩定治療及實際活動限制。 | 症狀強度及治療頻率不能取代適用的器官功能表。 |
門檻傷情
這可能屬於門檻傷害(門檻傷情)嗎?
有證據的肝/脾裂傷、出血或切除屬結構性內臟傷,可能支持 non-threshold 分類。WPI 仍視乎適用表及永久功能,並非由 threshold 結果決定。
永久傷損
NSW CTP 如何評估 WPI?
肝臟與脾臟傷害的門檻傷害分類與 WPI 是不同問題。永久傷損只在狀況足夠穩定後,按受損器官或系統在 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 Part 6 採用的 AMA4 方法評估。本頁來源為 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 Part 6, clauses 6.240-6.241 and 6.244-6.249; AMA4 Chapter 7 for spleen and Chapter 10 Table 6 for liver and biliary impairment.
| 評估方法 | 來源 | 適用情況 | 限制 |
|---|---|---|---|
| 肝膽 AMA4 Chapter 10 Table 6/脾臟 Chapter 7 | 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 Part 6, clauses 6.240-6.241 and 6.244-6.249; AMA4 Chapter 7 for spleen and Chapter 10 Table 6 for liver and biliary impairment. | 按 clauses 6.240–6.241、6.244–6.249,以穩定肝膽功能或脾臟/造血後果評估。 | 不能把手術、急性失血及同一長期器官功能重複計算。 |
| 事故因果、穩定及既有傷損 | 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 clauses 6.19–6.24 | 評估事故造成的永久功能、治療後穩定性及有證據支持的既有傷損扣減。 | 既往病史、年齡或一般退化不能成為沒有理由的自動扣減。 |
活動幅度和功能限制在日常生活中的意義
- 飲食、疲倦及活動耐力
- 藥物、疫苗及感染預防
- 覆診、化驗及影像監測
- 工作、提物及腹部保護
哪些項目不能重複合併
- 同一症狀或器官功能不能用多個表重複計算
- 如多個獨立器官均有可評估傷損,只可按 Part 6 的組合規則處理
- 痛楚通常已包括在相關器官/系統評估內,不另用 AMA4 Chapter 15
何時可能是 0% 或沒有可評估的 WPI
- 肝臟與脾臟傷害已完全康復,沒有留下適用方法要求的永久功能障礙
- 只有症狀、影像名稱或手術歷史,沒有穩定客觀功能損失
- Guidelines 明確規定該狀況不產生可評估傷損,或證據不支持事故因果
哪些經核實因素可能令評估結果增加
- 肝臟與脾臟傷害有一致的專科診斷、客觀測試及穩定功能異常
- 手術或器官損傷留下可按正確表評估的持續功能後果
- 事故前後資料可區分既有狀況及事故造成的改變
單獨出現時通常不足
- 急性損傷級別本身
- 脾切除本身作為固定百分比
- 短期肝酵素上升
- 痛楚但器官功能正常
兩個實際分析例子
影像顯示已癒合,但仍有症狀
肝臟與脾臟傷害有症狀不必然產生 WPI。應檢查適用方法是否要求客觀功能損失,以及該損失是否永久並由事故造成。
嚴重治療後留下穩定功能障礙
如專科醫生把肝臟與脾臟傷害、事故因果、客觀測試及目前功能連繫起來,評估者可使用相應 Part 6 方法;手術本身仍沒有固定百分比。
文件準備
證據清單
- 事故、急症及最早 GP 紀錄
- 事故前相關器官、疾病或檢測資料
- 保險公司決定、IME 及 PIC 文件
- 治療、藥物、手術、復康及實際功能時間線
- 事故 CT、栓塞及手術報告
- 輸血、病理及住院紀錄
- 穩定期肝功能、血液及免疫資料
- 肝膽/血液專科及長期治療紀錄
收到保險公司決定後,下一步應怎樣做?
先分清保險公司決定處理的是治療、門檻傷情、WPI、工作能力還是損害賠償,再用針對該問題的證據回應。不要把不同爭議混在一封概括電郵內。
1
看清決定理由
記下決定日期、覆核權利、保險公司採用的診斷和證據。
2
補足醫療缺口
請主診醫生或專科醫生逐項回應因果關係、客觀檢查、治療及永久功能。
3
保障程序時限
盡早核對內部覆核或 PIC 程序,不要假設繼續治療會自動延長期限。
傳送文件作初步審查
常見問題
- 肝臟與脾臟傷害一定是非門檻傷害嗎?
- 不一定。分類視乎有證據支持的結構、器官或 recognised injury,而非症狀嚴重程度或治療次數。
- 肝臟與脾臟傷害怎樣評估 WPI?
- 合資格評估者在狀況穩定後使用 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 Part 6 對該器官/系統指定的方法,並處理因果、既有傷損及重複計算。
- 手術或住院會自動增加 WPI 嗎?
- 不會。它們是重要證據,但 WPI 視乎治療後仍存在的永久功能障礙及適用表。
- 痛楚本身可以另加 WPI 嗎?
- 一般不可以。CTP Guidelines 不採用 AMA4 Pain chapter;痛楚通常包括在相關身體系統內。
- 保險公司拒絕診斷或治療怎樣辦?
- 先取得書面理由及所依據資料,再考慮內部覆核、針對性專科證據或適當 PIC 醫療爭議程序。
內容覆核:2026 年 7 月 31 日. 本頁提供一般 NSW CTP 資訊,不構成法律或醫療意見。門檻傷情、永久傷損(WPI)和損害賠償是不同問題,須按事故事實、醫療證據及現行規則分開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