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肢傷害
交通意外後的手部/手指傷害:NSW CTP 門檻傷情與 WPI
手和手指傷害可涉及骨折、脫位、肌腱、韌帶、神經、截肢或關節僵硬。每一隻受傷手指及每個關節須按實際功能記錄,再依規則換算,不能用籠統「手功能下降」代替。
本頁提供一般 NSW CTP 資訊,不構成法律或醫療意見。門檻傷情、永久傷損(WPI)和損害賠償是不同問題,須按事故事實、醫療證據及現行規則分開評估。

事故與診斷
這類傷害在交通意外中如何發生?
車廂碰撞
安全帶、軚盤支撐、車門或儀表板的力量,可造成手部/手指傷害及附近骨、肌腱或韌帶損傷。
電單車跌倒
騎士以手臂支撐或肩臂直接着地,可能造成骨折、脫位、撕裂或關節僵硬。
行人或單車使用者碰撞
車輛直接撞擊或倒地時的扭轉和壓縮力,可造成上肢結構損傷。
可能出現的具體傷害
- 掌骨或指骨骨折及脫位
- 屈肌/伸肌腱或側副韌帶損傷
- 指神經損傷、壓傷或部分截肢
- 關節僵硬、旋轉畸形或黏連
常見症狀及功能影響
- 不能握拳、捏取或完全伸指
- 精細動作、扣鈕或書寫困難
- 麻痺、冷敏感或神經痛
- 手指交叉、旋轉或關節不穩
需要盡快求醫的情況
籠統握力或一次疼痛表現不能取代逐指有效 AMA4 方法;strength Table 34 不得使用。
醫療證據
哪些檢查結果真正重要?
手部/手指傷害不能只按疼痛程度或影像名稱評估。資料應顯示事故後早期症狀、可重複的客觀檢查、影像或手術所見、治療進展,以及目前穩定的功能限制。
| 檢查或資料 | 可證明甚麼 | 不能單獨證明甚麼 |
|---|---|---|
| 逐指關節主動活動及感覺檢查 | 分別記錄 MCP、PIP、DIP 角度、拇指對掌、肌腱完整性、兩點辨別及旋轉畸形。 | 籠統握力或一次疼痛表現不能取代逐指有效 AMA4 方法;strength Table 34 不得使用。 |
| X 光、CT、MRI 或超聲波 | 確認骨折、關節、肌腱、韌帶、軟骨或神經附近結構,並與早期病歷對照。 | 影像異常本身不能證明事故因果、永久性或某個 WPI 百分比。 |
| 骨科、復康科或神經科檢查 | 記錄主動活動幅度、穩定性、感覺、肌力、反射、步態及事故因果關係。 | 一次因痛保護動作或概括的「無力」不能代替有效評估方法。 |
門檻傷情
這可能屬於門檻傷害(門檻傷情)嗎?
手部挫傷、扭傷或未證實撕裂可能屬門檻傷害。骨折、脫位、神經傷、截肢或部分/完全肌腱韌帶撕裂有證據時,可能支持非門檻傷害。
永久傷損
NSW CTP 如何評估 WPI?
手部/手指傷害的 WPI 須按 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 Part 6 採用最符合永久功能損害的方法。相關來源為: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 v10.1 clauses 6.45 and 6.47-6.60, 6.67; AMA4 Figure 1, Figures 8-23 and Tables 1-3.。評估人亦須處理事故因果關係、既有損害、穩定性和重複計算。
| 評估方法 | 來源 | 適用情況 | 限制 |
|---|---|---|---|
| 逐指活動、感覺或截肢方法 | 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 v10.1 clauses 6.45 and 6.47-6.60, 6.67; AMA4 Figure 1, Figures 8-23 and Tables 1-3. | 按 AMA4 Figures 8–23 及 Tables 1–3,評估每個獨立受損結構並按規則換算。 | 同一手指的活動、肌腱和診斷不能重複計算;握力下降不使用 Table 34。 |
| 因果關係、穩定性及既有損害 | 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 clauses 6.19–6.24 | 確認現有損害是否由事故造成、是否已穩定,以及是否有可證明的既有傷損需要扣減。 | 不能只因影像顯示退化便自動扣減。 |
| 上肢傷損換算為 WPI | AMA4 Table 3(按 Part 6 修改) | 完成有效上肢評估後,把 upper extremity impairment 換算為 WPI。 | 不能把診斷、手術和活動幅度再次相加。 |
活動幅度和功能限制在日常生活中的意義
- 握杯、提袋及開門
- 寫字、鍵盤和手機操作
- 扣鈕、綁鞋帶及處理硬幣
- 工具、煮食和個人護理
哪些項目不能重複合併
- 同一活動限制不能用兩個上肢方法重複計算
- 除非來自獨立傷害,否則周邊神經值不能與同一結構損害重複合併
- 上肢 strength Table 34 不得使用
何時可能是 0% 或沒有可評估的 WPI
- 手部/手指傷害已康復而沒有可重複的永久功能損害
- 只有疼痛或影像名稱,沒有可靠客觀檢查
- 異常由與事故無關的情況更合理解釋
哪些經核實因素可能令評估結果增加
- 手部/手指傷害有一致、可重複且穩定的客觀功能損害
- 骨折、撕裂、神經損傷或手術後遺症有影像及專科資料支持
- 事故前後資料能區分既有情況與事故造成的改變
單獨出現時通常不足
- 只給整隻手一個概括百分比
- 握力計讀數本身
- 沒有逐指角度或感覺分布
- 影像骨折已癒合但沒有殘餘功能資料
兩個實際分析例子
影像異常但臨床表現輕微
手部/手指傷害即使在 MRI 或 X 光可見,如主動功能、穩定性和神經檢查接近正常,影像本身亦不會自動產生較高 WPI。
治療後仍有穩定功能限制
如可靠檢查在充分治療後仍顯示永久限制,可按適用方法評估,但手術或症狀本身不是固定百分比。
文件準備
證據清單
- 事故後最早的急症、GP 及專科紀錄
- 事故前同一肢體的病歷和影像(如因果或扣減有爭議)
- 治療、復康及工作能力紀錄
- 保險公司決定書、IME 或 PIC 文件
- 逐指關節量角器紀錄
- X 光/CT 及手術資料
- 肌腱連續性和指神經感覺圖
- 手部治療、職業治療及日常功能紀錄
收到保險公司決定後,下一步應怎樣做?
先分清保險公司決定處理的是治療、門檻傷情、WPI、工作能力還是損害賠償,再用針對該問題的證據回應。不要把不同爭議混在一封概括電郵內。
1
看清決定理由
記下決定日期、覆核權利、保險公司採用的診斷和證據。
2
補足醫療缺口
請主診醫生或專科醫生逐項回應因果關係、客觀檢查、治療及永久功能。
3
保障程序時限
盡早核對內部覆核或 PIC 程序,不要假設繼續治療會自動延長期限。
傳送文件作初步審查
常見問題
- 手部/手指傷害一定屬於非門檻傷情嗎?
- 不一定。分類取決於有證據支持的結構診斷,而非疼痛嚴重程度。軟組織傷害可能仍屬門檻傷害;骨折、神經傷或合資格撕裂須有醫療證據。
- 保險公司會如何評估手部/手指傷害的 WPI?
- 應採用 Motor Accident Guidelines Part 6 容許的逐指活動、感覺或截肢方法,並處理因果關係、穩定性及既有損害。不能從症狀或手術名稱直接推算百分比。
- 做過手術是否一定會提高 WPI?
- 不會。手術報告是重要證據,但評估看的是治療後仍然存在的永久功能損害及適用方法。
- 影像報告是否足夠?
- 不足夠。影像須與事故後症狀、檢查和功能改變相符,並由合適醫生解釋事故因果關係。
- 如果保險公司不同意診斷或評估,應怎樣處理?
- 先取得完整理由及所依據資料,再透過內部覆核、補充專科證據或合適的 PIC 醫療爭議程序處理。具體程序和期限取決於決定類別。
內容覆核:2026 年 7 月 31 日. 本頁提供一般 NSW CTP 資訊,不構成法律或醫療意見。門檻傷情、永久傷損(WPI)和損害賠償是不同問題,須按事故事實、醫療證據及現行規則分開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