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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reme Court 判例笔记

Allianz v Shahmiri [2022] NSWSC 481:PAWE 在 clause 4(1) 下按事故前完整 12 个月平均

这件 NSW CTP 判例说明,即使事故前有未工作的期间,MAIA Schedule 1 clause 4(1) 的 PAWE 平均期间也不会自动缩短为“实际工作周”。

说明 Allianz v Shahmiri 案中 PAWE 12 个月平均的判例插图

本页为一般信息,不是法律建议。实际 PAWE 会受适用 MAIA 条款、事故前就业情况、收入证据、保险公司决定和 Personal Injury Commission(PIC)争点影响。

先说结论

Allianz v Shahmiri 是 NSW CTP 中关于 pre-accident weekly earnings(PAWE)的重要判例。它说明,不能简单说“只按实际工作周平均”。如果 Schedule 1 clause 4(1) 直接适用,起点通常是事故前完整 12 个月平均。

因此,事故前一年内有失业、换工作空档、短期工作或收入中断的人,应先查看保险公司到底按哪一条计算。PAWE 金额偏低不一定自动错误,但条款选择、期间选择和证据是否对应,常常可以被认真审查。

案件背景

伤者在 2020 年 10 月 24 日交通事故中受伤。事故前一年里,他有一段工作期间,之后也有未就业期间。争议集中在 PAWE:应把收入除以事故前 52 周,还是只除以实际工作的周数?

保险公司采用完整 12 个月作为分母。Merit Reviewer 和 Panel 多数意见则倾向实际工作周方法。Allianz 认为这种法律解释有误,于是向 Supreme Court 寻求 judicial review。

这个差异会直接影响 statutory benefits 的周付款金额。总收入相同的情况下,如果未工作的周数仍留在分母里,PAWE 可能更低。

法院怎样理解 clause 4(1)

Harrison AsJ 认为 Panel 多数意见存在法律错误。核心问题是 Schedule 1 clause 4(1) 中 “as an earner” 这句话应如何理解。

法院把这个表达理解为限制可计入 PAWE 的收入种类。换句话说,它帮助判断哪些收入属于 earnings,而不是把平均期间改成实际工作的周数。

法院还看了 Schedule 1 的整体结构。clause 4(2)(a) 在特定情况下允许使用不同期间。如果 clause 4(1) 本身就能轻易改成“只看工作周”,这些特别规定的作用会被削弱。

对 NSW CTP 伤者的实际意义

  • PAWE 争议通常先看 Schedule 1 哪一条适用,再看计算表。
  • 如果 clause 4(1) 适用,事故前 12 个月内的非工作期间可能仍保留在分母。
  • 只说“这样比较公平”通常不足以推翻清楚的 statutory text。
  • 工资单、雇佣合同、银行入账、PAYG summary、雇佣开始和结束日期都应按时间顺序整理。
  • 如果要主张其他例外条款,需要能对应到该条款的具体事实和文件。

结果

Supreme Court 撤销了 Merit Review Panel 的 certificate,并把事项发回 Commission President,要求按法律重新决定。法院并没有自己最终重算 PAWE 金额。

所以,这个判例不是说所有就业空档都会必然导致低 PAWE。更准确的理解是:如果 clause 4(1) 适用,完整 12 个月平均是法律起点,之后才看是否有其他条款、事实或证据改变分析。

PAWE 证据应怎样整理

有就业空档的 PAWE 争议,不应只提交一个收入总额。更有用的是还原事故前 12 个月的完整时间线,并把每个数字对应到文件。

  • 覆盖事故前 12 个月的工资单或收入记录
  • 显示雇佣开始日、结束日和工作形式的文件
  • 银行入账、PAYG summary、雇主确认或会计资料
  • 失业、换工作、休职、病假或其他未工作期间的解释
  • 保险公司计算表与自己计算表之间差异的比较表

即使资料暂时不完整,也应先固定争议期间。期间不清楚时,后续补交文件也容易偏离真正争点。

反驳保险公司 PAWE 计算时要注意什么

反驳时,不要只看最终金额。应拆开确认保险公司采用的条款、期间、收入资料和分母。像 Allianz v Shahmiri 这类案件,争点是“用多少期间平均”,所以 statutory basis 必须先讲清楚。

准备内部复核或 PIC 材料时,可以同时查看PAWE 计算指南内部复核指南PIC review 类型比较,把数字争议转化为条款和证据争议。

期限也很重要。保险公司决定书通常会说明复核或申请路径。具体期限会受通知内容和程序影响,本页不作绝对承诺;收到决定后应尽快查看书面说明并取得个案建议。

常见问题

Allianz v Shahmiri [2022] NSWSC 481 判了什么?
NSW Supreme Court 认为,在 Motor Accident Injuries Act 2017(MAIA)Schedule 1 clause 4(1) 适用时,pre-accident weekly earnings(PAWE)应以事故前完整 12 个月平均,而不是只按实际工作的周数平均。
clause 4(1) 里的 “as an earner” 应怎样理解?
本案把这个词组理解为限制可计入 PAWE 的收入种类,而不是把平均期间缩短为实际工作的周数。也就是说,它主要回答“哪些收入算 earnings”,而不是“用多少周作分母”。
为什么这对事故前有就业空档的人重要?
因为如果 clause 4(1) 直接适用,事故前一年内没有工作的周数仍可能留在分母里。除非有其他具体例外条款适用,否则 PAWE 可能因此降低。
法院有没有自己重新计算 PAWE 金额?
没有。法院认定 Panel 的决定存在法律错误,撤销 certificate,并把事项发回按法律重新决定。
如果不同意保险公司的 PAWE 计算,第一步应看什么?
先确认保险公司用了 Schedule 1 的哪一条、采用了什么期间、哪些收入被纳入或排除。PAWE 争议通常不是单纯算术问题,而是条款选择、期间选择和证据时序问题。

判决来源

Full judgment: Allianz Insurance Australia Limited v Shahmiri [2022] NSWSC 481